2 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状况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09-08-18

2.1 海水环境质量


全省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


2008年监测结果表明,全省近岸海域水质状况呈现好转的趋势,清洁、较清洁、轻度污染、中度污染和严重污染海域面积分别为930平方千米、10040平方千米、5460平方千米、4390平方千米和10080平方千米。与上年相比,清洁、较清洁和轻度污染海域面积有较大幅度增加,分别增加了250平方千米、2292平方千米和2100平方千米,中度污染和严重污染海域面积有不同程度的减少,分别减少了1070平方千米和3572平方千米,中度污染和严重污染海域面积占全省近岸海域面积的47%,连续两年下降幅度达15个百分点;严重污染海域主要分布在杭州湾、甬江口、象山港、椒江口、瓯江口和鳌江口等港湾和河口海域。海水中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部分海域还受到石油类、重金属铅、铜、汞等不同程度的污染,部分海域存在溶解氧含量偏低的现象。与上年相比,全省近岸海域无机氮含量总体呈下降趋势,污染程度有所减轻,但活性磷酸盐含量总体呈上升趋势,石油类污染情况明显好转。

W020110729395018761311.jpg

2008年浙江省近岸海域水质状况图

W020110729395018789018.jpg

2008年浙江省近岸海域水质指标超标情况

W020110729395018833771.jpg

2008年浙江省近岸海域水质状况分布示意图

清洁海域:符合国家海水水质标准中一类海水水质的海域,适用于海洋渔业水域,海上自然保护区和珍稀濒危海洋生物保护区。

较清洁海域:符合国家海水水质标准中二类海水水质的海域,适用于水产养殖区、海水浴场、人体直接接触海水的海上运动或娱乐区,以及与人类食用直接有关的工业用水区。

轻度污染海域:符合国家海水水质标准中三类海水水质的海域,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

中度污染海域:符合国家海水水质标准中四类海水水质的海域,仅适用于海洋港口水域和海洋开发作业区。

严重污染海域:劣于国家海水水质标准中四类海水水质的海域。

W020110729395018867671.jpg

2003年~2008年浙江省近岸海域水质污染程度分布状况比较

W020110729395018882266.jpg
2008年浙江省近岸海域主要污染物污染状况分布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