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对策与建议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6-02
鉴于2003年宁波市海洋环境质量状况,建议如下:

◇ 控制陆源排污。陆源排污仍然是我市近岸海域海洋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建议有关管理部门加大污染物达标排放的管理力度,提高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处理率,同时,对排海污染物进行总量控制。

◇ 加强对涉海工程的管理力度。开展滩涂环境容量和生态养殖容量研究,对滩涂的围垦工程科学论证和严格审批,对滩涂的开发利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适度开发和科学养殖。推广贝类产品净化加工上市,保护水产品食用安全。

◇ 继续加强赤潮灾害监视监测。在2003年象山港赤潮监控区监视监测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赤潮等海洋自然灾害的监测、预警、预报工作,建立赤潮应急响应系统,组织做好赤潮信息发布和赤潮灾害后评估工作。

◇ 加强养殖区环境监测,减少渔业污染事故。制订并实施处理突发性污染损害事件的应急方案,尽可能减少污染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保证我市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把宁波市海洋环境整治列入到宁波市环境整治的总体规划中,以象山港环境整治为突破口,加强宏观管理力度,逐渐改善宁波市海洋环境总体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