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宁波市海洋环境质量公报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局 发布时间:2011-06-15

(宁波市海洋与渔业局 2004年2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赋予地方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海洋、组织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并定期评价海洋环境质量的职责,宁波市海洋与渔业局结合宁波地方实际组织实施了2003年宁波市海洋环境监测、调查、监视工作,根据监测结果和历年来累积的相关资料,对宁波海域的海洋环境质量状况进行了综合分析和评价,编制了《2003年宁波市海洋环境公报》,现予以发布。

希望通过《2003年宁波市海洋环境公报》的发布,使政府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了解我市海洋环境现状及其面临的问题,增强海洋环境保护意识,合理开发利用海洋,为我市社会经济与海洋环境的协调发展作出贡献。

宁波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W020110729382345369922.jpg

2004年2月 宁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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