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海洋环境保护对策与建议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6-09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海洋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增强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的海洋环境保护意识,形成关心海洋、爱护海洋和合理开发利用海洋的良好氛围。

2003年莆田市率先在全国完成县际间海域勘界工作,县(区)级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也已经省政府批准实施。根据已明确的海域行政区域范围和海洋功能区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要求,严格执行重大围填海项目工程的专家论证制度,认真有效地落实海岸工程、海洋工程的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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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域界线协议签字仪式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格控制陆源污染物排海,执行陆源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制度。寻找有效途径,防止溢油、船舶违章排污、海洋违章倾废等海上污染源的产生。

利用已成立的莆田市海洋环境监测站,开展莆田海域海洋环境和海洋赤潮的监视、监测,积极研究探索海洋环境和赤潮预警预报的有效方法以及海洋灾害应急处理的有效措施。目前,《莆田市赤潮防灾减灾工作预案》已经市政府批准实施。

加强对湄洲岛海岛生态特别保护区的建设,目前该保护区已列入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当中;加强对无居民岛的保护与管理。

开展人工渔礁和西罗盘屿封岛栽培建设;加大执法力度,打击非法采砂活动;保护水生野生动物。

针对日益脆弱的海洋生态系统,有必要加强沿海防护林建设,恢复沿海红树林带,保护滩涂湿地,发展生态产业,倡导健康养殖,建立和完善海洋特别保护区,维护生态平衡,以实现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