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海洋环境保护与管理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6-02
W020110729453706672094.jpg为了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泉州市政府于2003年8月制定出台了《泉州市海域污染整治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海域污染整治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部门职责,通过宣传发动,控制陆源污染排放,整治重点区域,保护海洋生态,加强执法和加大投入等主要对策和措施,全面组织实施海域污染整治的各项工作任务。

W020110729453706672094.jpg2003年8月,泉州市政府出台了《泉州市海洋赤潮防灾减灾工作预案》,要求沿海县(市、区)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充分利用现有的海洋和渔业环境监测单位,海监、渔政、水产技术推广站、渔船、养殖户和赤潮监视志愿者等构成全市海域趋势性赤潮监测网络,增强赤潮监视监测能力,全面开展赤潮监视监测工作。

W020110729453706672094.jpg泉州市政府制定出台了《泉州市海域采砂管理暂行规定》及《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违法开采海砂的通知》等政策措施。按照市政府的部署,海洋与渔业联合其他涉海部门开展打击违法开采海砂行动,先后查处了违法采砂船130艘次,罚款165万元。

W020110729453706672094.jpg泉州市海洋监察、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机构相继成立,进一步加强了海洋综合管理能力。2003年6月、7月泉州市编委先后批复,成立中国海监泉州市支队和泉州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

W020110729453706672094.jpg泉州市沿海污水处理集中控制区建设快速发展。至2003年,已建集控区为:石狮市大堡、伍堡、锦尚和晋江市深沪的漂染企业污水处理厂、晋江市的可慕皮革污水处理厂,其中石狮伍堡集控区通过技术改造采用深海排放方式处理污水,5个集控区总日处理污水量达8.8万吨,今年将新建和扩大规模污控区3个,新增污水处理量近5万吨。工业污水集中控制和管理走出了一条可持续的环保产业化路子,使陆源入海污水排放有序,监控有效,促进了经济与环保的协调发展。

W020110729453706672094.jpg2003年6月、10月市海洋与渔业局两次联合市环保局、水利局开展晋江、洛阳江流域及海洋环境陆源污染执法检查,打击违法排污行为。2003年海洋环境保护列为沿海乡镇领导环保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11个沿海乡(镇)接受环保绩效考核。这一举措提高了沿海乡镇领导海洋环保的责任意识。

W020110729453706672094.jpg颁布实施全市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完成全市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工作,该区划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于2003年6月26日由泉州市人民政府颁布实施。

W020110729453706672094.jpg完成县际间海域勘界试点及海河划界任务。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下,已勘定8条县际间海域界线,圆满完成了县际间海域勘界试点工作。至2003年10月,已全面完成海河划界工作任务,共划定海河界线33条,其中市级4条,县级29条。

W020110729453706672094.jpg为保证人民群众食用水产品安全,泉州市委、市政府加大治理餐桌污染力度,将贝类净化列入2002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该项目一期投资200万元,达到日净化30吨的能力 ,采用先进国家普遍使用的紫外线C消毒杀菌技术。2003年6月项目投产,净化后的贝类产品不含泥土、沙粒,口感佳。经检测后,贝体每100克大肠杆菌为20~140MPN,低于欧盟200MPN标准。

W020110729453706672094.jpg在全市16个重点渔港对废旧船舶残骸进行地毯式调查摸底,记录登记,共清理废旧船舶残骸336艘,清理过的渔港清洁、有序、安全,面貌焕然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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