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海洋灾害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6-01
2003年,天津市近岸海域主要海洋灾害都有不同程度发生,其中风暴潮灾害是近几年来最严重的灾害,给天津市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

6.1 风暴潮灾害

2003年10月11日和11月25日,天津市近岸海域出现两次风暴潮灾害,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为1.2亿元。

(一)10月11日风暴潮灾害

2003年10月11日,天津市近岸海域受东北9~11级大风和天文大潮的共同影响,出现特大温带风暴潮;3时42分最高潮位为533厘米,超警戒水位43厘米,16时37分最高潮位为497厘米,超警戒水位7厘米。潮灾波及天津市沿海三个区。

(二)11月25日风暴潮灾害

受冷高压南下影响,11月25日4时05分天津市近岸海域再次发生风暴潮灾害,最高潮位为505厘米,超过警戒水位15厘米。海水倒灌造成沿岸部分地区上水,塘沽区一号路南侧、船闸、新港船厂及天津港客运码头附近部分地区被海水浸泡。

6.2 海洋赤潮灾害

2003年7月1至8日在天津港大沽锚地以东发生条带状红棕色赤潮,赤潮发生位置38°54′52.8″N、118°10′59.4″E,赤潮生物为夜光藻,面积约100km2,持续时间一周,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6.3 海冰灾害

2003年度天津市海域海冰属常年,初冰日12月25日,严重冰期出现在1月上旬,终冰日2月14日,冰期为51天,比常年缩短14天。严重冰期期间海上流冰以莲叶冰、尼罗冰为主,流冰范围5~15海里,一般冰厚为2~15厘米,最大可达30厘米,对海上施工和船舶航行有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