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海洋环境监督管理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5-31


6.1 全省海洋监测预报体系建设

2003年,全省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继续加强海洋监测预报能力和队伍建设,省海洋监测预报中心完成海洋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宁波、舟山、台州和温州4个沿海市按照全省海洋监测预报体系建设总体框架和规划,结合本地实际,先后挂牌成立了海洋监测预报机构并逐步开展工作;同时,部分重点沿海县(市)如象山港、玉环县、象山县等海洋环境监测机构已正常开展业务工作,洞头县、温岭市的海洋环境监测机构也先后挂牌成立。省市县三级海洋监测预报体系已初步建成,并开始发挥效能。

6.2 海洋(岸)工程建设项目环评管理

2003年,我省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大力推进和实践海洋(岸)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健全完善海洋(岸)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协调有关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环境评价管理部门,形成了一致的海岸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形式和程序,海洋(岸)工程逐步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使我省新建、扩建、改建的海岸和海洋工程项目、污水直接排海的工业项目、海水养殖项目和油库、港口、码头、围海造田等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防止海岸和海洋工程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

6.3海洋监察执法管理


全省继续加强海洋联合执法队伍建设,省、市、县三级海洋监察执法队伍建设进展顺利,至2003年年底,组建支队、大队共计16个,执法人员480人。为提高海洋执法人员素质,严格按照《海洋监察员上岗资格培训指南》的要求,举办了两期海洋执法监察员上岗培训班,共183人参加了培训。

2003年,全省共查处违法案件137起,有力地遏制了非法围填海、非法采沙活动,维护了海洋法规的严肃性。

6.4 海洋环境监测预报服务

2003年,我省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了以海水、海洋沉积物和海洋生物质量为主要内容的全海域环境质量趋势性监测,加大了对海水浴场、海水增养殖区、海洋保护区等海洋功能区的监测力度,加强了沿岸排污口污染物排海的监测;对全省4个赤潮监控区实施了高密度、高频率监测。开展了常规海浪预报、风暴潮、巨浪、潮汐、海温等海洋环境预报,加强了海水浴场环境预报,新增了滨海旅游区海洋环境预报,每天或游泳季节通过浙江卫视新闻频道、钱江晚报、都市快报、浙江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综合频道、旅游之声电台、浙江农网、浙江之旅网站及浙江省海洋监测预报中心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预报产品;为海洋经济建设、社会发展需求、海洋行政管理和人民生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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