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管理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5-23

1. 海洋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

2005年,深圳市海洋局进一步加强了海洋环境保护工作。一是在持续开展海洋环境质量趋势性监测、海水浴场环境监测预报、赤潮监控区监测、海水养殖功能区监测等的基础上,着重加强了陆源入海排污口及其邻近海域的监测、重点入海河流污染物总量监测工作。二是海洋环境管理与维护工作不断深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海洋与海岸工程的环境管理,组织开展了大型海洋环保执法行动——碧海行动,以及查处了多起非法围填海、违规倾废、违规排污、偷采珊瑚礁等破坏海洋环境与资源的行为,有效的保护了深圳海域生态环境。三是海洋环保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除公开发布《深圳市海洋环境质量公报》、《海水浴场监测预报》及其他日常性宣传活动外,还首次通过世界海洋日承办“保护海洋、江河、湿地——粤港澳齐参与”大型海洋环保专题宣传活动。四是加大了海洋环境修复与生态建设的力度,包括加强海洋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开展海底珊瑚礁调查、建设人工鱼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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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海洋环境预报

清拆大亚湾杨梅坑非法围填海
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与资源

2. 《深圳市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完成

2005年,深圳市海洋局按照《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结合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组织编制了《深圳市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将大大规范与促进我市海洋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3. “碧海”专项综合执法行动

2005年11-12月,深圳市海洋局组织中国海监广东省总队深圳支队开展了为期20天的“碧海”专项综合执法行动。目的是规范各种海洋与渔业行为,还市民一个碧海蓝天的美景,并呼吁全市市民行动起来,爱惜保护我们的海洋。此次“碧海”行动对海岸工程、海洋倾废、渔船捕捞、养殖渔排等进行检查清理,有力地打击了违规占用海域、违规倾废、非法捕捞、非法养殖等破坏海洋与渔业资源的行为,促进了我市海域使用的规范管理,保护了海洋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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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7.18 海洋日”大型海洋环保宣传

2005年7月18日,广东海洋江河生态保护促进会、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深圳市海洋局等单位联合在深圳市大鹏的金沙湾举行了“保护海洋、江河、湿地——粤港澳齐参与”大型海洋环保宣传活动。全国人大环资委、国家海洋局、广东省人大、香港渔农护理署、香港海洋环保协会、澳门潜水协会等领导及有关人士参加了此次活动。此次宣传活动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对提高市民的海洋环保意识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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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海洋生态环境监察

围绕建设“高科技城市,现代化物流枢纽城市,区域性的金融中心城市,美丽的海滨旅游城市,高品位的文化和生态城市”的总体目标,近年来深圳市海洋局着重加强了海洋环境监测、预报、监督、执法等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努力为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2005年7月31日,深圳市接受全国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包括海洋生态环境监察)的考核验收,以97分获得通过,为生态城市的建设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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