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深圳市海洋环境质量公报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局 发布时间:2011-05-1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国家海洋局《关于做好海洋环境公报的意见》,深圳市海洋局组织实施了2005年度深圳海域环境调查、监测和监视工作。根据监测结果对海洋环境质量状况进行了综合分析和评价,编制了《2005年深圳市海洋环境质量公报》,现予以发布。

2005年,深圳市政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美丽的海滨旅游城市、高品位的文化和生态城市”为目标,依托“三湾一口”(大鹏湾、大亚湾、深圳湾、珠江口)的海洋自然资源优势,秉承建设深港湾区组合性海滨城市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掘海洋资源价值,大力发展以海上交通运输业、滨海旅游业、海洋渔业和临海工业等为代表的海洋产业;同时,也进一步加大了污染防治的力度,并逐步实现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相结合的环境综合治理。然而,随着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有限的海洋环境承载力与日益增加的海洋开发活动之间的矛盾、有限的海洋资源与海洋经济发展的需求之间的矛盾等问题日益突出,保护海洋环境,维护海洋生态系统健康的任务日益艰巨。我们希望通过《2005年深圳市海洋环境质量公报》的发布,使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全面了解我市海洋环境质量状况,更加关心和爱护海洋,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海洋资源,促进海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而共同努力。

深圳市海洋局局长:W020110729381900714185.gif
2006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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