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监视监管与执法监察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5-05

2009年,对东海区海洋倾倒、海洋(涉海)工程建设和海上油气开发区等用海活动开展全面监视监管和专项执法行动,对发现的环境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处理)措施,并监督落实,对各类不规范的活动进行了有效监管。

10.1海洋倾倒活动

2009年,东海区加强对海洋倾倒活动的监视力度,对倾倒活动实施全程监管、航空执法监察和遥感监视,对35个海洋倾倒区的使用情况进行了60次监视,对72项工程的倾倒活动进行了300余次跟踪监视。发现39项工程存在无证倾倒、不到位倾倒等违法违规倾倒行为。其中:

厦门港海沧航道扩建二期工程在2009年一、二、三季度连续出现无证倾倒、不到位倾倒、运载工具不符合倾倒许可证要求、部分倾倒船舶倾倒许可证已过期、未按规定填写倾废情况记录表等多起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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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港海沧航道扩建二期工程12号泊位

其他工程

W020110729464471540481.png 无证倾倒

上海外滩南北通道、新建路隧道工程、上海龙耀路隧道新建工程、舟山海博水产有限公司码头、舟山小干岛轮渡码头疏浚工程、东山县澳角渔港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港池清淤工程等存在无证倾倒的行为。

W020110729464471540481.png 不到位倾倒

连云港旗台港区10万吨级专业化泊位疏浚工程、湄洲湾中化成品油泊位、厦门嵩屿二期疏浚工程、厦门港东渡航道高崎航段等存在不到位倾倒的行为。

W020110729464471540481.png 实际装载物与倾倒许可证规定不符

上海虹口汇山码头、浦东新区新华码头、塘桥码头等码头疏浚存在非法倾倒泥浆、渣土入海的行为;宁波建筑渣土倾倒过程中个别单位在倾倒物中掺杂大量石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