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资产处职责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信息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2-11

一、 贯彻执行财政部、自然资源部有关财务方针政策,负责拟定中心财务管理规定和内控制度。

二、 负责中心资产、负债、收入和成本费用等经济项目的核算,编报中心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报表。负责中心资产管理。

三、 负责中心年度预算、决算管理,监督预算执行,分析中心财务状况。

四、 负责中心基建项目的财务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中心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五、 参与中心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参与中心大宗物资采购、基建项目招标和重大资产处置等工作。

六、 负责职工工资、公积金、购房补贴及其它福利的发放。负责联系财政及税务部门,办理纳税事宜。

七、 负责中心内部审计工作,对中心各项资金收支、重大经济活动进行监督与评价,组织开展专题内部审计。

八、 负责中心会计档案、财务文件、税务登记证和财务印章等的管理。

九、 承办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