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海洋环境监督管理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6-09
● 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利用报刊、宣传栏、新闻媒体等形式加强宣传,利用人们在夏季海洋活动频繁季节,开展杜绝污染、保护港湾环境的主题宣传活动,使人们对保护海洋环境的意识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让更多的公众认识到保护海洋,保护自己家园的重要性。

● 加强海洋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为加快宁德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和适应海洋事业的发展,宁德市编委于2003年9月3日批准成立了“宁德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下达编制5人,这对开展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 赤潮防灾减灾。2003年10月16日,宁德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宁德市赤潮防灾减灾工作预案》的通知,并决定成立市赤潮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协调、指挥全市赤潮防灾减灾工作。

● 严格控制海洋产业自身污染。在海水养殖区内合理布局网箱,规范养殖技术,强化海区卫生管理;严禁交通船舶排放的废水及生活污水直接入海。

● 开展赤潮监视监测工作。建立了三都湾及其外海域的赤潮监控区,其范围涉及蕉城、福安、霞浦、福鼎等4县(市、区),进行了高频率、高密度的定时定点监测和海面流动站点的不定时监视,做到及时发现、有效防灾,实现监控区内赤潮发现率100%。

● 加大海洋执法监察力度。中国海监宁德市支队做为全国十个海监执法示范支队之一,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启动海洋执法监察工作,对各种类型的用海活动进行执法检查,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相关海洋法律法规的执法实践,目前已检查项目103个,检查次数188次,发现违法行为52起,已立案23起,现已结案15起,罚款55875元。推动了我市海洋管理的进一步规范,提升海监队伍的自身建设。

● 海域管理。2003年,对海域使用开展规范化管理,对用海项目实行海域使用可行性论证制度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效地控制了海域的“三无”现象。

● 海域勘界。宁德市共承担辖区内四条县际间海域行政界线的划定,即霞浦-福安线、霞浦-蕉城线、福鼎-霞浦线、福安-蕉城线,总长度约150公里,涉界区面积1652平方公里,以及37条入海河流的划界任务。随着2003年12月29日霞浦-福安线、福安-蕉城线的签订,标志了我市在全省设区市中率先完成了县际间海域行政界线的划定任务,为今后宁德市实施“海上闽东”、海洋经济强市战略,更好地开展海洋管理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