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海洋环境监督管理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6-02

5.1 加快全市海洋环境监测体系建设

2003年,市、县两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继续加强海洋环境监测能力和队伍建设。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的实验室和办公用房已投入使用,人员、设备已经到位并逐步开展工作。玉环县海洋环境监测站运转正常。温岭市海洋与渔业水域环境监测站已挂牌成立,部分人员、设备已经到位。全市海洋环境监测体系初步建成。

5.2 继续组织实施近岸海域海洋环境监测

2003年,为了更加全面准确地掌握我市近岸海域海洋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科学客观地评价海洋环境质量,我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继2002年之后,继续组织开展了全市近岸海域海洋环境质量趋势性监测、椒江化工区重点陆源排污口及其附近海域环境质量监督监测、三门湾重点海水养殖区环境质量监测等海洋环境监测工作。

5.3 进一步加强赤潮防灾减灾工作

2003年,我市进一步加强了赤潮的防灾减灾工作,建立了赤潮监视志愿者网络,进一步规范了赤潮信息管理制度。严格坚持赤潮信息的多渠道收集、单渠道发布原则,保障了赤潮信息的准确、及时、畅通,及对防灾减灾工作的参考价值。由于信息及时、防灾措施得当,3次赤潮均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5.4 加强海洋(岸)工程建设项目环评管理

2003年,市、县两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对海洋(岸)工程建设项目的环评管理力度。组织开展了全市涉海工程环评情况调查。积极协助省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完成了我市有关涉海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核和核准。根据管理权限核准了部分新建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