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概述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6-01
2003年,我省在继续进行全省海洋环境质量监测、赤潮监测监视、海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的基础上,加强了海水浴场、海水增养殖区等功能区监测。在赤潮监控区内实施了高密度、高频率监测。

监测结果表明,我省管辖的大部分海域环境质量基本保持良好状态,海域环境总体污染趋势有所减缓。近岸海域各功能区的海水水质能满足其使用功能的要求;受陆源污染影响较大的部分河口区近岸海域水质较差,超标项目主要为无机氮和无机磷,其次是石油类和铅。与近几年相比,河口区、近岸海域海水质量未见好转。海域的海洋沉积物质量基本保持良好状态,部分近岸海域沉积物质量较差。部分近岸海域贝类体内的一些重金属含量较高。各增养殖区水质条件能满足增养殖环境功能的要求,但养殖环境有恶化趋势。海水浴场环境状况总体良好。海洋自然保护区内部分珍稀濒危物种和生态环境得到初步恢复。

海洋赤潮发生仍较频繁,主要集中在汕头、珠江口、大鹏湾海域,影响面积累计约1500平方公里,未造成较大的直接经济损失。发生的重大油轮溢油事故,造成珠江口内伶仃海域受石油类严重污染。受3个强热带风暴影响,我省沿海地区经济损失较大。

按照海域的不同使用功能和保护目标,海水水质分为四类:
第一类适用于海洋渔业水域,海上自然保护区和珍稀濒危海洋生物保护区。
第二类适用于水产养殖区、海水浴场、人体直接接触海水的海上运动或娱乐区,以及与人类食用直接有关的工业用水区。
第三类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滨海风景旅游区。
第四类适用于海洋港口水域,海洋开发作业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