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广东省海洋环境质量公报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局 发布时间:2011-06-16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 二OO四年四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省政府赋予海洋主管部门的职责,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组织实施了2003年度全省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海洋渔业资源动态监测。根据监测结果以及相关的资料信息,对我省近岸海域的海洋环境质量状况进行了综合分析和评价,编制了《2003年广东省海洋环境质量公报》,现予以发布。


2003年国务院批准实施了《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广东省召开了第五次海洋经济工作会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作出了《关于加快发展海洋经济的决定》,这对加快我省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促进沿海地区经济合理布局和产业调整,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随着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保护海洋环境,维护海洋生态系统健康的任务将更加艰巨。希望通过《2003年广东省海洋环境质量公报》的发布,有助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了解海洋环境质量状况,关心和爱护海洋,合理开发利用海洋,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我省争创新优势,建立海洋经济强省做出应有的贡献。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局长:李珠江


二○○四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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