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海洋环境监督管理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5-30

7.1 海洋自然保护区建设

2004年,我省大力推进海洋自然保护区建设工作,调整了南麂列岛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的功能区划,使保护区从以往单一的贝藻类保护,拓展到海洋性鸟类和野生水仙花以及名贵海洋鱼类等多物种的保护。2004年4月26日韭山列岛省级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保护区兴建了办公场所,组织开展了不定期的巡航执法检查。

结合生态省建设要求,本着“先保护,再建设,边保护,边建设”的思路,省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了海洋特别保护区的选划工作。2004年,乐清市西门岛滨海湿地特别保护区项目已进入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审批程序;嵊泗列岛海洋湿地特别保护区项目已完成科考报告、建设可行性报告和总体规划纲要的编制。

7.2 赤潮减灾防灾

2004年,我省各级政府和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继续加大对赤潮的监控力度,对宁波象山港、舟山嵊泗、岱山和温州洞头等4个赤潮监控区进行65个航次的业务化监测;对监控区外的31起赤潮进行了70个航次的应急跟踪监测;对全省4个赤潮监控区的养殖海产品进行了26个批次的麻痹性贝毒(PSP)和腹泻性贝毒(DSP)检测,对大面积赤潮海域和有毒有害赤潮发生海域进行了赤潮生物毒素监测。赤潮发生后,全省各级政府和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根据《2004年浙江省赤潮减灾防灾工作方案》的规定,迅速启动了《浙江省海洋与渔业系统赤潮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及时通报监测和预测信息,指导沿海养殖单位和个人采取了有效的防范措施。2004年,赤潮未对我省海水养殖造成明显危害和带来直接经济损失。

7.3 全省海洋监测预报体系建设

2004年,全省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继续加强海洋环境监测预报能力和队伍建设,共计投入建设资金621万元,省市县三级海洋环境监测预报机构的监测预报能力得到了进一步加强。省海洋监测预报中心通过了首次国家海洋计量认证;宁波市、舟山市和温州市海洋环境监测机构通过了国家海洋计量认证中期审查,温州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同时通过了国家海洋计量认证扩项评审,台州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已基本完成海洋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全省已有11家县级海洋环境监测机构挂牌并逐步开展海洋环境监测工作。全省海洋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全部持证上岗。省市县三级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体系框架基本构成,并已发挥其效能。

7.4 涉海工程建设项目环境监督管理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推动市、县涉海工程建设项目环境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涉海工程的环评管理,2004年,省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制订实施了《浙江省涉海工程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规程》,组织编写了涉海工程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业务培训教材,开展了业务培训工作,建立了“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专家库”。全年共组织完成了19个省级涉海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核(核准),14个市级涉海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核(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