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海域环境质量状况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5-17

2.1 海水环境质量

近岸海域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约17800 平方公里,占全省海域面积的47.5%,比2006 年增加4270 平方公里。其中较清洁海域面积为2490平方公里、轻度污染海域面积为11190平方公里、中度污染海域面积为2960 平方公里、严重污染海域面积为1160 平方公里。严重污染海域面积比2006 年减少4740 平方公里。严重污染区域主要集中在滨海以北至海州湾沿岸海域,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石油类。近海海域大部分符合清洁海域水质标准。远海海域水质保持良好状态。


陆源污染物排海仍然是造成我省近岸海域污染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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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江苏海域污染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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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江苏近岸海域海水无机氮含量连云港海域最高,劣于四类海水水质,属严重污染海域;其次为盐城海域,劣于三类海水水质,属中度污染海域;南通海域最低,符合二类海水水质,属较清洁海域。与2006年相比,海水无机氮含量连云港海域明显升高,南通海域、盐城海域有不同程度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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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江苏近岸海域海水活性磷酸盐含量均符合二类海水水质,属轻度污染海域;其中连云港海域最高。与2006年相比,海水活性磷酸盐含量连云港海域、南通海域明显升高,盐城海域与2006年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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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江苏近岸海域海水石油类含量南通海域最高,劣于二类海水水质,属轻度污染海域;盐城海域、连云港海域均优于一类海水水质,属较清洁海域。与2006年相比,海水石油类含量连云港海域、盐城海域、南通海域均明显降低。

近岸海域:指我国领海基线向陆一侧的全部海域,尚未公布领海基线的海域及内海,指负10米等深线向陆一侧的全部海域。
近海海域:指近岸海域外部界限平行向外20海里的海域。
远海海域:指近海海域外部界限向外一侧的全部我国管辖海域。
清洁海域:符合国家海水水质标准中一类海水水质的海域,适用于海洋渔业水域,海上自然保护区和珍稀濒危海洋生物保护区。
较清洁海域:符合国家海水水质标准中二类海水水质的海域,适用于水产养殖区、海水浴场、人体直接接触海水的海上运动或娱乐区,以及与人类食用直接有关的工业用水区。
轻度污染海域:符合国家海水水质标准中三类海水水质的海域,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
中度污染海域:符合国家海水水质标准中四类海水水质的海域,仅适用于海洋港口水域和海洋开发作业区。
严重污染海域:劣于国家海水水质标准中四类海水水质的海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