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赤潮灾害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5-13


2001年,我国赤潮灾害严重,造成经济损失约10亿元,并对海洋生态环境产生巨大影响。

2001年,我国海域赤潮发生次数增多、发生时间提前、影响范围扩大。 全年共发现赤潮77次,累计面积达15,000平方公里。


各海区中,渤海发现赤潮20次,黄海发现8次,东海发现34次,南海发现15次。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赤潮发现次数分别为:辽宁17次、河北2次、天津2次、山东3次、江苏4次、浙江26次、上海2次、福建6次、广东14次、海南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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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潮对海洋生态环境产生巨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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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赤潮发现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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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 2001年赤潮分布示意图


5月中下旬在长江口外及浙江附近海域连续发生大面积赤潮,给海水养殖业造成严重危害,仅舟山市就有330公顷养殖水域受到赤潮严重影响,其中约33公顷绝收,直接经济损失超过3,000万元; 6月,福建沙埕发生一次小面积的有毒赤潮,造成鱼类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200万元。


2001年,国家海洋局全面部署并组织实施了全国赤潮防灾减灾工作。在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初步建立了赤潮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系统,赤潮减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月,宁波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宁波市赤潮防治工作预案》,成立了由市海洋与渔业局牵头的赤潮防治小组办公室。在2001年宁波附近海域发生的3次赤潮灾害中,市海洋与渔业局迅速做出应急决策,各有关方面通力协作,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了赤潮灾害造成的损失。

6月,福建沙埕发生有毒赤潮后,由于监测预警及时、通报迅速、应急措施得当,防止了受赤潮污染的有毒水产品进入市场,避免了人员中毒事件的发生。同时,通过指导养殖户采取正确的防范措施,减轻了赤潮对养殖业造成的进一步损害,减少经济损失约3,000万元。

8月下旬至9月中旬,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和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局在黄海北部东港养殖水域开展了赤潮监测预警减灾综合示范工作,成功地预测了东港附近海域发生的赤潮,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直接经济损失约1.1亿元,受到了当地政府和广大渔民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