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中国海洋环境质量公报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4-1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国家海洋局组织实施了2004年度全国海洋环境调查、监测和监视工作,在开展我国管辖海域环境质量现状与趋势监测的基础上,加强了对陆源入海排污口、近岸养殖区、典型海洋生态脆弱区、海水浴场和赤潮灾害等的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对海洋环境质量状况进行了综合分析和评价,编制了《2004年中国海洋环境质量公报》,现予以发布。

2004年,国务院发出通知,要求沿海地方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在重视污染防治的同时,逐步实现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相结合的环境综合治理,并进一步加大海洋环境监测力度,促进海洋管理工作实现新的转变。希望通过《2004年中国海洋环境质量公报》的发布,使各级政府和广大公众全面了解我国海洋环境污染现状与生态系统健康状况,更加关爱海洋,保障海洋资源与环境可持续利用,促进海洋经济协调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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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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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月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