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海岛室职责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信息中心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12-11

一、 负责海域海岛调查、监测、统计、管理等信息的收集处理,完善海域海岛管理基础数据和标准体系。

二、 负责支撑国家海域海岛监管体系建设,开展海域海岛使用审批配号、技术审查、论证信用管理和动态监管,指导地方海域海岛动态监管工作。

三、 负责海域使用、海岛保护利用调查监测和分析,开展海岸线调查统计和修测,开展海域海岛调查监测、海域勘界、海岛地名命名和“和美海岛”等技术支撑。

四、 负责海洋空间用途管制技术支撑。建立健全海洋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技术方法和评估考核体系。负责《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岛保护法》实施评估与修订技术支撑,承担海域海岛物权、有偿使用、围填海管控、使用论证、海底电缆管道、特殊用海用岛等政策制度和标准规范研究。

五、 负责建设运维国家海域海岛动态监管系统、国家海缆信息系统、国家海域使用论证信用平台和中国海岛网。

六、 负责海域海岛确权登记技术支撑和地方指导。开展海域海岛自然资源专项和综合统计调查、分析评价和报告编制。

七、 承担海洋执法协作配合和海洋督察信息支撑。

八、 承担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海洋工程信息统计专业委员会、中国海洋学会海域与海岛分会日常工作。

九、 负责海域海岛管理信息及产品的汇交工作。

十、 承办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