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档案馆职责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信息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2-11

一、 承办中国海洋档案馆日常工作,拟订中国海洋档案馆发展规划,编制海洋档案工作标准。承担自然资源部档案管理支撑工作。

二、 负责国家海洋重大任务档案、海洋历史档案以及其他各类移交、捐赠、寄存档案的接收。

三、 承担涉海史料搜集和征集以及海洋口述历史采集工作,开展珍贵档案资料仿真和服务。

四、 负责馆藏档案资料保管和提供利用,开展馆藏档案整理和档案库房环境、安全等日常维护工作,承担数字档案资源定期检测、集中保管和异地备份。

五、 负责海洋档案编研,开展档案信息产品开发和服务,提供档案教育实习和档案产品展示,运行海洋档案展厅,承担海洋科普海洋意识和海洋文化传播工作。

六、 负责海洋数字档案馆的建设、运维,开展馆藏档案数字化,更新维护馆藏档案目录数据库,运行海洋档案网站和公众号。

七、 负责中心档案保管和利用,指导、审核和接收中心机关文件材料、科研(业务)文件材料和重要活动材料。承担中心档案管理支撑,建设运行中心数字档案室。

八、 负责海洋声像档案的管理和服务,搜集和采集各种涉海声像素材,建设维护海洋声像档案媒资系统,承担重要活动拍摄和专题音像产品制作。

九、承办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