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发展处(外事办公室)职责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信息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2-11

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定国家海洋信息科技、业务发展中长期规划。

二、 制定中心业务发展规划、计划,负责组织中心基础科研项目、国家专项、军民两用项目和国际合作项目等科研项目(课题)的论证、立项、实施、协调、检查和验收等工作。

三、 建立健全中心科研和业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审核、下达中心年度科研业务工作任务和经费预算,负责中心科研业务的招标、外协、计划进度、人员、经费使用等方面的管理。

四、 负责中心横向科技开发活动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管理和组织实施,负责有关业务合作协议和合同的审核、签订事宜。

五、 负责统筹协调海洋数据管理工作,建立中心成果登记制度和定量考核制度,统计、上报中心科研成果,组织开展成果交流与推广应用。

六、 负责组织中心科研成果的审查、评价鉴定和奖励工作。负责组织推荐、申报国家和地方科技成果奖励。

七、 负责中心外事管理工作。

八、 负责中心科研业务档案、科研资质、知识产权、科技出版与科技期刊、科技统计的管理。

九、 负责中心科学技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管理协调中心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

十、 负责中心科学仪器设备的购置和管理工作。

十一、 承办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