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7-09

2011年我国共发生114次风暴潮、海浪和赤潮过程,其中44次造成灾害。各类海洋灾害(含海冰、涌潮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2.07亿元,死亡(含失踪)76人。

与历年海洋灾害的平均状况相比,2011年的海洋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和死亡(含失踪)人数明显低于近10年平均值(见图1);与2010年相比,海洋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减少约53%,死亡(含失踪)人数减少约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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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海洋灾害直接经济损失最严重的省份是海南省,主要为风暴潮(含近岸浪,下同)和海浪灾害,损失20.03亿元;较严重的省份有广东省(风暴潮、海浪和赤潮灾害)、山东省(风暴潮、海浪和海冰灾害),损失分别为12.68亿元和12.16亿元。死亡(含失踪)人数最多的省份是浙江省,为22人。

本年度我国海洋灾害损失主要由风暴潮造成,其中1117“纳沙”台风风暴潮导致广东省、海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沿海受灾,直接经济损失31.06亿元。

2011年3月11日13时46分(北京时间),日本东北部近海发生9.0级特大地震并引发海啸,日本岩手县最高海啸波幅达40米。我国台湾东部、福建省、浙江省、广东省、江苏省、上海市等沿岸先后监测到海啸波,其中浙江沈家门验潮站海啸波幅为55厘米,为我国沿海监测到的最高海啸波幅。

2011年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灾害损失见表1。

表1 2011年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海洋灾害损失统计

省(自治区、直辖市)

致灾原因

死亡(含失踪)人数

直接经济损失(亿元)

辽宁省

海冰

0

2.13

河北省

风暴潮、海浪

7

1.60

天津市

风暴潮

0

0.10

山东省

风暴潮、海浪、海冰

0

12.16

江苏省

风暴潮

0

0.61

上海市

风暴潮、海浪

11

0.30

浙江省

风暴潮、海浪、赤潮、涌潮

22

5.91

福建省

风暴潮、海浪

14

5.40

广东省

风暴潮、海浪、赤潮

13

12.68

广西壮族自治区

风暴潮

0

1.15

海南省

风暴潮、海浪

9

20.03

76

62.07

2011年各类海洋灾害损失见表2。


表2 2011年各类海洋灾害损失统计

灾害种类

死亡(含失踪)人数

直接经济损失(亿元)

风暴潮

(含近岸浪)

0

48.81

68

4.42

0

8.81

0

0

0.03

海平面变化

0

0

海水入侵与土壤盐渍化

0

咸潮入侵

0

涌潮

8

76

6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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