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嘉兴市海洋环境公报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6-15

(嘉兴市农业经济局 2003年12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赋予地方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嘉兴市农业经济局组织实施了2003年嘉兴市海洋环境监测、调查和监视工作。根据监测结果和其它相关资料,对我市海域的海洋环境质量状况进行了综合分析和评价,编制了《2003年嘉兴市海洋环境公报》,现予以发布。

随着我市海洋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杭州湾跨海大桥的建设,保护海洋环境,维护海洋生态健康的任务将更加艰巨。希望通过《2003年嘉兴市海洋环境公报》的发布,使政府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了解我市海洋环境现状,增强海洋环境保护意识,合理开发利用海洋,为我市社会经济与海洋环境的协调发展作出贡献。

2003年12月 嘉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