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海洋环境监督管理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6-07

贯彻实施《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

2003年5月,国务院批准实施《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按照省海洋与渔业厅的部署,市局制定了海洋经济发展和海洋环境保护规划。规划确定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走产业化发展、生态优化可持续发展之路,努力减少污染物排海量,减轻赤潮灾害造成的损失,遏制近岸海域生态环境污染趋势,加强重点河口、原生沙质海岸及滩涂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W020110729454976913923.jpgW020110729454977075297.jpg

成立海洋环境监测机构

2003年3月8日,市政府批准成立葫芦岛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中心站。主要职责是:编制全市海洋与渔业环境测预报工作计划;对所辖海域环境的监测、预报;采集整理全市海洋与环境监测数据资料,建立数据库;定期发布海洋自然环境和灾害的分析、预报和警报信息等项工作。在装备、查验设施还没到位的情况下和国家海洋局葫芦岛海洋站共建。是具有服务职能的。在建立全市海洋环境质量档案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海洋污染事故应急计划备案、报告制度,在全市近岸海域开展海洋环境调查监测工作,共布设监测站位12个,监测指标20多项,获取各种数据5000多个,及时开展赤潮、污染事故等应急监测,在旅游期间发布重点海水浴场预报,为海洋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提供了科学依据和保护信息。

海洋环境行政执法活动

2002年12月17日,市政府批准成立中国海监葫芦岛市支队。2003年8月30日,中国海监葫芦岛市支队举行了挂牌仪式。

中国海监葫芦岛市支队受葫芦岛市海洋与渔业局的委托,集中实施海洋行政处罚权,负责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国家、省市海洋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配套政策、规程,组织协调我市管辖海洋执法监管工作,查处侵犯海洋权益,违法使用海域、损害海洋环境、破坏海上设施、扰乱海上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现该支队已被国家海洋局列为国家十个示范支队之一。

W020110729454977081410.jpgW020110729454977240934.jpg

2003年,在海洋环保行政执法方面查处了绥中两起民营渔港非法倾倒案,天津航五、广州公司,违规倾倒案,中海油36-1溢油,锦州兴海公司溢油案件。

海岸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葫芦岛市海洋与渔业局和W020110729454977253261.jpg葫芦岛市环境保护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于2003年12月15日联合下文,依法对海岸工程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文件进一步规范了程序和内容: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预防因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一是审核、审批程序:按照“同级立项同级审批”的原则,凡是葫芦岛市计委立项的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经市海洋与渔业局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市环境保护局审查批准。用海户持有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核意见、审批手续再进行海域使用可行性论证。凡是由上级计委立项的工程,由各自的主管部门受理,然后逐级上报。二是内容: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除按有关规定编制外,还包括(一)所在地及其附近海域的环境状况;(二)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后可能对海洋环境造成的影响;(三)海洋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结论;(四)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三是法律责任:凡违反者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龙湾海滨客运码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03年10月12日通过了专家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