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洋生态保护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6-07
1、海洋法规宣传教育
2、水生野生动物保护
2003年,全市共放生斑海豹、中华鲟、棱皮龟、江豚等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6只,查处非法运输、经营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案件7起。
3、渔业资源保护
2003年,全市共报废海洋捕捞渔船95艘,其中,拆解63艘,沉船造礁32艘,转产专业海洋捕捞渔民500多人。
2003年,是我市实施伏季休渔制度的第9年,全市休渔渔船8256艘。休渔期间渔民思想稳定,船靠港、网入库、人上岸。
4、海洋生态恢复
2003年,全市共投入资金300多万元,用于海洋渔业资源的增殖,全年放流中国对虾3600多万尾,日本对虾2100多万尾,海蜇6200多万只,底播虾夷扇贝3万亩。
年内,分别在长岛、芝罘、牟平沿海建造大型人工鱼礁3处,总面积达1.2万亩。
5、海洋环境执法队伍建设
自1993年以来,市、县两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先后成立了监察执法机构,现有行政执法人员550人。
各级海洋环境监察执法机构依法对渔业污染事故、海洋违规倾废、陆域排污及违法用海造成海洋生态环境破坏的行为进行了查处。
下一篇五、陆源排海污水与污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