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述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6-01
天津市地处渤海湾西岸、海河水系与永定新河水系的尾闾,东临渤海湾,北依燕山,西接首都北京,南北与河北省接壤,地处华北平原的东北部;是海河五大支流南运河、子牙河、大清河、永定河和北运河的汇合处和入海口。海岸线长约153km,滩涂面积约370km2,管辖海域面积约3000km2

2003年,天津市进行了近岸海域海洋环境质量趋势性监测、渤海海域环境质量监测、监督监测、海洋功能区监测、应急监测和赤潮监控区监测。

监测结果表明:天津市大部分近岸海域海水环境质量符合较清洁海域水质标准,永定新河和海河河口之间5米等深线以内海域,属于轻度污染海域,局部海域属于中度污染海域,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铅和铜;永定新河和海河河口区污染严重,属于严重污染海域,污染物为硫化物和活性磷酸盐。

天津市近岸海域海洋沉积物质量符合二类海洋沉积物标准,主要污染物为铜。

天津市汉沽(蛏头沽)和大港(唐家河和北大港)近岸海域海洋生物质量符合二类海洋生物质量标准,主要污染物为砷、铅和镉。其它近岸海域海洋生物质量符合一类海洋生物质量标准。


近岸海域:指我国领海基线向陆一侧的全部海域,尚未公布领海的海域及内海,指负10米等深线向陆一侧海域。

注:本公报中所划分的近岸海域只为满足海洋环境质量评价的需要,不为法定概念。

清洁海域:符合国家海水水质标准中一类海水水质的海域,适用于海洋渔业水域,海上自然保护区和珍稀濒危海洋生物保护区。

较清洁海域:符合国家海水水质标准中二类海水水质的海域,适用于水产养殖区、海水浴场、人体直接接触海水的海上运动或娱乐区,及与人类食用直接有关的工业用水区。

轻度污染海域:符合国家海水水质标准中三类海水水质的海域,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

中度污染海域:符合国家海水水质标准中四类海水水质的海域,仅适用于海洋港口水域和海洋开发作业区。

严重污染海域:劣于国家海水水质标准中四类海水水质的海域。


《海洋生物质量》(GB18421-2001 )规定,海洋生物质量按照海域使用功能和环境保护目标划分为三类

第一类:适用于海洋渔业水域、海水养殖区、海洋自然保护区、与人类食用直接有关的工业用水区。

第二类: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滨海风景旅游区。

第三类:适用于港口水域和海洋开发作业区。


《海洋沉积物质量》(GB18668-2002 )规定,按照海域使用功能和环境保护目标,海洋沉积物质量划分为三类

第一类:适用于海洋渔业水域、海洋自然保护区、珍稀与濒危生物自然保护区、海水养殖区、海水浴场、人体直接接触沉积物的海上运动或娱乐区、与人类食用直接有关的工业用水区。

第二类: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滨海风景旅游区。

第三类:适用于港口水域和特殊用途的海洋开发作业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