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海洋环境监督管理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5-20

开展依法行政,全面深入实施海洋管理基本制度

组织制定了全市海洋功能区划并上报省政府申请批准发布;制定、完善了重点海域的海域使用规划;组织制订了《海域使用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确定了新的征收标准,深入贯彻实施海域有偿使用制度;对五垒岛湾海域进行了第二次海域使用权公开拍卖,积累了海域使用权市场化操作的经验;对所有严重改变海域属性的项目进行了海域使用论证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提高了审批的科学性;积极探索将海洋管理职能向基层延伸的新思路,在重点沿海镇设立了海洋管理站,在重点村设立了海域协管员,逐步完善了海洋管理网络,为加强海洋管理提供了组织保障。

加大监察执法力度,为海洋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在全市开展了“保护千里海岸-2005海盾”专项执法行动,2005年市区两级海监机构共出动执法人员1500多人次,执法车600多辆次,行程近70000公里,执法船近200航次,航行3000多海里,检查海洋开发利用项目100多项次,立案100多起,做出行政处罚决定100多件,严厉打击了违法占用海域、违规排污倾倒和严重污染海洋环境的行为,有效维护了海洋开发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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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海洋环境监测,为海洋环境保护提供有力支持

威海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承担全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工作,实验室已通过国家计量认证,具备了水质、沉积物、生物体、海洋生态、水文气象、海域测量等50多项指标的法定检测能力,实现了监测工作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开展了常规监测、应急监测、专项调查、渔业污染事故调查鉴定、海域测量、海域使用论证、临时海洋倾倒区选划等工作,为海洋环境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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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海洋资源和生态保护,全面启动环境与资源修复行动计划

开展了近年来规模最大的增殖放流,放流中国对虾9500万尾、日本对虾10276万尾、海蜤1535万尾、梭子蟹310万只,牙鲆40万尾,开展了海参、鲍鱼、海胆等海珍品的底播增殖。通过放流和底播增殖,有效地增加了近海渔业资源供给。设立了苏山岛周边水域渔业资源保护区、荣成成山卫天鹅湖海参资源修复区、乳山湾泥蚶资源修复保护区三个渔业资源保护区和成山头水生生物保护区,提高了渔业资源的保护水平。在小石岛、俚岛、寻山等海域投石沉船,建设人工鱼礁,营造海底森林,为海洋生物营造有利的栖息环境和生态系统。

海洋违法违规行为、海洋与渔业污染事故举报、投诉电话:

威海市海洋与渔业局 办公室: 0631-5231175
海洋管理与环境保护科:0631-5232478
中国海监威海支队:0631-5233575
威海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0631-5663228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海洋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海洋环境监督管理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进监督和检举。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