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建议与对策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5-16

继续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地面沉降

一些沿海城市,如上海、天津等,近年虽已采取了多种有效措施控制地面沉降,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目前的形势仍不容乐观。建议这些地区继续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

提高沿岸防潮工程标准,增强抗灾能力

海平面上升加剧了风暴潮灾害,而我国沿海堤防工程大多标准较低,几乎每年都有潮灾发生,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为了确保沿海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应对现有工程标准作适当调整。建议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工程设计标准中的重现期水位(50年和100年一遇)应加上未来海平面上升和地面沉降的预测值。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防止海水入侵

海平面上升使得一些地势低洼的滨海地区高潮时发生海水倒灌。建议我国沿海城市应加强防潮设施的基础建设和综合治理,防止海水入侵。

加强沿海地区海平面变化的监测

鉴于海平面变化对沿海地区的环境和经济等造成的影响,建议加强沿海地区的海平面变化及其影响因素的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