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海洋环境监督管理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5-12

2008年,本着保护与开发并重的原则,继续加大海洋监管力度,富有成效地开展了系列工作。

10.1海洋监察工作

组织开展“碧海2008”专项执法行动。加强海洋工程溴素厂运行情况、排污和风电建设项目监管,开展海洋工程执法检查31次,依法督促3个风电建设项目加快办理工程建设手续;积极创新排污口监管方式,建立了海洋管理科、海监支队、监测机构共同组成的协作机制,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海洋工程排污口、海岸工程直排口普查登记与执法检查,确认登记海洋工程及海岸工程直排口26个,进行巡查和检查41次,实现了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物“零”排放。

10.2海籍及海域现状调查

为全面掌握所辖海域现状,建立完整的海籍台账和海域[w1]现状数据库,组织实施了我市首次海籍及海域现状调查。调查工作从2008年7月起,历时5个月,创新开展了海籍及海域现状调查工作。经现场勘测和内业处理,完成了《潍坊市海籍及海域使用现状调查报告》编制工作,绘制了潍坊市海域现状图,形成了完整的海籍及海域现状调查档案,为全市海洋综合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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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执法检察海籍及海域使用现状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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