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渤海海洋环境保护监督与管理
9.1 海洋环境保护体系的建立
9.1.1海洋环境保护法制建设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颁布以来,环渤海三省一市相继制定了有关地方性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和制度。
《天津市海域环境保护管理办法》(1996)、《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2004)、《辽宁省海洋环境保护办法》(2006)相继颁布实施,《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于2005年3月25日修订通过。
9.1.2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的制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编制了《渤海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08 -2020年)》,于2009年1月获批准。规划中确定了加强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保护与防治,建立渤海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系统;面源点源治防联动,建立陆域污染源控制和综合治理系统;全面实施节水治污战略,建立流域水资源和水环境综合管理与整治系统;着力攻克关键技术,建立渤海环境保护科技支撑系统;强化责任分工与力量整合,建立渤海环境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系统等五大重点任务,体现了渤海环境保护任务的综合性、战略性、客观性与长期性。
环渤海三省一市及绝大部分沿海地(市)相继编制发布了环境保护规划。其中,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和山东省分别出台了《天津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划(2006-2015)(2006年)”、《河北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划》(2007年)、《辽宁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划(2006~2015年)》(2006年)、《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年)》(2008年),对辖区内未来海洋环境保护的基本目标、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等做出了规划。
9.1.3《渤海环境立体监测与动态评价规划纲要》
为深入贯彻执行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落实节能减排政策和《渤海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国家海洋局印发了《渤海环境立体监测与动态评价规划纲要(2008~2012)》,其实施将进一步优化渤海立体监测网,构建业务与科研紧密结合的创新型评价体系,提升对渤海环境现状的认知能力和对环境问题的诊断水平,解决渤海入海污染物总量、渤海海峡污染物输移通量以及渤海环境容量等关键问题,为实施“以海定陆”战略,制定环渤海地区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提供决策依据,对渤海环境保护和入海污染物减排具有重要意义。
9.1.4海洋应急预案体系
渤海区海洋应急预案体系的建设,对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海洋生态灾害与污染损害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促进环渤海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风暴潮、海啸、海冰灾害应急预案》、《赤潮灾害应急预案》和《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溢油应急响应执行程序》的发布实施,目前环渤海各级人民政府已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了海洋灾害应急预案,初步建立了海洋灾害应急响应机制。
9.2 行政管理与执法监察
9.2.1海域使用管理
自2002年海域使用管理法实施以来,渤海区海洋开发与海域管理工作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海洋开发利用秩序有明显好转,国家海域所有权和海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维护,海域的整体开发利用效益不断提高,违法违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科学、合理开发用海的局面已基本形成。
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对于渤海区海域使用的科学管理高度重视,2008年,环渤海三省一市已确权海域面积约12.46万公顷(含黄海部分),共发放海域使用权证书2 820本,征收海域使用金约18.14亿元。
9.2.2海洋倾废管理
在渤海区海域严格执行海洋倾废许可证制度和海洋废弃物特性和成分检验制度,规范倾倒许可证审批程序,依法颁发倾倒许可证,2008年共发放倾倒许可证18份,从源头上控制海洋倾废活动,避免和减轻了对海洋环境的污染。
按照“科学、合理、经济、安全”的原则,根据海洋功能区划和海洋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完成龙口港10万吨级航道工程临时海洋倾倒区选划和黄骅港C1区、天津B、C区等3个临时性海洋倾倒区的评估,在保护海洋环境和资源的同时,满足了沿海海洋经济建设的发展需要。
9.2.3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管理
坚持海洋石油勘探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的方针,2008年对渤海区域所有新建和扩建海洋工程项目实行严格的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并进一步加强对新建和扩建海洋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对赵东油田新增C-4油田等建设工程环保设施进行“三同时”检查;对歧口17-2油田东高点平台等建设工程环保设施进行竣工验收,在海洋石油开发生产过程中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对生产过程的每个环节进行监管。
加强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物排海的监督管理,受理并批复112份钻井泥浆、钻屑的排放申请。
2008年批复6份溢油应急计划,开展现场溢油应急演习6次,提高了从事海洋石油勘探开发企业的溢油防治风险意识和应对能力。
9.2.4 海洋执法监察
2008年5月8日至6月18日,北海分局组织环渤海三省一市海监队伍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历时42天。共检查了435个涉海项目,其中海洋环境保护项目277个,海域使用项目158个。
2008年中国海监北海总队开展渤海石油勘探开发区定期巡航监视14个航次,巡查期间共登检平台179个次,实现对管辖的石油勘探开发区每两个月巡视一次、主要平台每季度登检一次;开展海上巡视和陆岸巡视38个航次,实现对管辖海域每两个月巡查一次、对重点海域和环境敏感海域每个月巡查一次。
9.3 海洋保护区建设与管理
近年来,渤海海洋自然保护区和海洋特别保护区的数量和质量稳步提高,逐步形成类型较为齐全、布局相对合理、功能趋于完善的海洋保护区网络体系。
2008年新增山东东营黄河口生态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山东东营利津底栖鱼类生态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和山东东营河口浅海贝类生态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在渤海逐步形成海洋自然保护区和海洋特别保护区并重建设的格局,使海洋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的保护。
环渤海国家级海洋保护区概况
保护区名称 |
所在地 |
面积 (公顷) |
建立时间 |
主要保护对象 |
蛇岛—老铁山自然保护区 |
辽宁省 |
17 000 |
1980 |
蝮蛇、候鸟及其生态环境 |
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 自然保护区 |
天津市 |
97 588 |
1984 |
贝壳堤、牡蛎滩古海岸遗迹及湿地生态系统 |
长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山东省 |
5 300 |
1988 |
鹰、隼等猛禽及候鸟栖息地 |
昌黎黄金海岸自然保护区 |
辽宁省 |
80 000 |
1988 |
丹顶鹤、黑嘴鸥、白鹤等珍禽 |
双台河口水禽自然保护区 |
河北省 |
30 000 |
1990 |
海域自然景观及其邻近生态环境和生物资源 |
黄河三角洲自然保护区 |
山东省 |
153 000 |
1992 |
原生性湿地生态系统及珍禽 |
大连斑海豹自然保护区 |
辽宁省 |
672 275 |
1997 |
斑海豹及其生存环境 |
滨州贝壳堤岛与湿地系统 自然保护区 |
山东省 |
80 480 |
2006 |
贝壳堤岛、湿地生态系 |
山东昌邑海洋生态 特别保护区 |
山东省 |
2 929 |
2007 |
以柽柳为主的滨海湿地生态系统和多种海洋生物 |
山东东营黄河口生态 海洋特别保护区 |
山东省 |
92 600 |
2008 |
黄河口生态系统及生物物种多样性 |
山东东营利津底栖鱼类生态 海洋特别保护区 |
山东省 |
9 400 |
2008 |
半滑舌鳎及近岸海洋生态系统 |
山东东营黄河口浅海贝类生态 海洋特别保护区 |
山东省 |
39 000 |
2008 |
黄河口文蛤、浅海贝类及其物种多样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