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海浪灾害
(一)总体灾情
2010年我国近海海域共发生灾害性海浪[1]过程35次,其中台风浪12次,冷空气浪和气旋浪23次。海浪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73亿元,死亡(含失踪)132人。
2010年海浪灾害主要发生在海南省,直接经济损失为1.27亿元,约占全部直接经济损失的73%;海浪灾害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最多的省份为江苏省,共计53人。
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浪灾害损失见表5。
表5 2010年海浪灾害损失统计
省(自治区、直辖市) |
死亡 (含失踪) 人数 |
海水养殖受损面积 (千公顷) |
海岸工程受损长度 (公里) |
船只 沉损 (艘) |
直接经济损失 (万元) |
河北省 |
7 |
无 |
无 |
1 |
775 |
山东省 |
0 |
0.008 |
0.04 |
0 |
200 |
江苏省 |
53 |
无 |
无 |
13 |
1186 |
浙江省 |
39 |
无 |
无 |
18 |
1902 |
广东省 |
16 |
无 |
无 |
6 |
540.50 |
海南省 |
17 |
无 |
2.10 |
327 |
12676 |
合 计 |
132 |
0.008 |
2.14 |
365 |
17279.50 |
(二)主要海浪灾害过程
1. “04·21”气旋浪
4月21日,受江淮气旋出海影响,黄海南部海域、东海北部海域出现了3.0米~4.0米的大浪到巨浪;滩浒海洋站实测到2.5米的有效波高。受此次大浪过程的影响,“苏启渔03232”号渔船在北纬33°26′、东经122°38′附近发生倾覆,12名船员全部落水,其中6人获救、1人遇难、5人失踪;一艘载有11人的“苏启渔运005”号渔船失踪。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0.03亿元。
2. 1002“康森”台风浪
1002号台风“康森”于7月12日08时在菲律宾以东洋面生成,14日08时开始影响我国南海海域,南海东部、中部、西部海域于14日08时至17日20时先后出现了4.0米~8.0米的巨浪到狂浪;海南省东部沿岸海域出现了3.0米~5.0米的大浪到巨浪。受其影响,海南省船只损毁59艘,防波堤损毁0.31公里。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39万元。
3. “10·02”冷空气浪
10月2日至10日受冷空气的影响,海南省沿岸海域出现了3.0米~4.0米的大浪到巨浪。受其影响,海南省死亡(含失踪)4人,船只损毁266艘,防波堤损毁1.71公里。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2亿元。广东省死亡(含失踪)4人,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0.017亿元。
本年度海浪灾害过程及损失见表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