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海浪灾害
2006年我国近海海域发生波高4米以上的海浪过程38次,其中冷空气与气旋浪过程23次,台风浪过程15次。海浪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34亿元,死亡(含失踪)165人。
3.1台风浪灾害
2006年我国近海海域共发生波高4米以上台风浪过程15次,其中4次造成严重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和死亡(含失踪)人数统计在风暴潮灾害中(见表2)。
● “珍珠”台风浪
受“珍珠”台风影响,5月13日~18日南海中部、北部海面形成9米~12米的台风浪。国家海洋局南海19号海洋观测浮标(21.29°N,114°E)实测最大波高7.9米;遮浪海洋监测站实测最大波高7.5米;南澳海洋监测站实测最大波高5.0米。
受“珍珠”台风浪影响,广东省沿海部分海堤与渔船损毁严重(见图6),海洋水产养殖损失惨重。
图6 “珍珠”台风浪造成海堤损毁、港内的渔船碰撞
台风“珍珠”进入南海后,国家海洋预报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预报和警报发布的国家标准(GB/T19721.2-2005),及时通过媒体发布了海浪警报和紧急警报。 |
● “杰拉华”台风浪
“杰拉华”热带风暴于6月27日~29日在南海形成4米~6米的台风浪。
● “艾云尼”台风浪
“艾云尼”超强台风于7月7日~10日在台湾省以东洋面、东海、黄海形成8米~12米的台风浪,青岛市沿海也受到本次台风浪过程的影响。
● “碧利斯”台风浪
“碧利斯” 强热带风暴于7月12日~16日在台湾省以东洋面、东海、台湾海峡、南海和黄海形成6米~8米的台风浪(见图7)。
图7 浙江省玉环县遭受“碧利斯”台风浪的袭击
根据各级海洋预报台的预报,强热带风暴“碧利斯”登陆前,福建省安全撤离516名渔排养殖人员和4,393艘渔船;浙江省安全转移26.8万人,船只22,542艘,有效地减少了灾害造成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