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海洋环境监督管理
10.1 进一步加强海洋环境监测质量监督与检查
为加强海洋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工作的监督检查,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制发了《2008年辽宁省海洋环境监测质量保证方案》,在全省沿海各市组织开展了“辽宁省海洋环境监测的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的监督检查工作。检查组先后深入到葫芦岛、大连、营口、锦州、丹东和盘锦等沿海六市进行现场检查,听取了各市监测中心(站)的工作汇报,查看了实验室,查阅了监测记录,并同部分技术人员座谈交流。检查组认为,各监测中心站监测能力有了很大的提升,开展的各项监测工作富有成效,为制订海洋管理政策提供了可靠的技术支撑。
10.2首次开展辽东湾海洋环境实时自动监测
同大连海事大学联合,利用该校研制的先进雷达系统监测技术,对我省重点海域的海冰、海浪及溢油等状况进行全天候、快速、实时的数值化观测、监测。2008年,首次在锦州、营口市进行设备安装和监测试点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
10.3强化海洋灾害应急管理工作
开展海洋灾害应急演练工作。9月20日,省海洋与渔业厅和锦州市海洋与渔业局联合举行了抗击海洋自然灾害(风暴潮)应急演练,提高了社会公众特别是海洋渔业战线干部群众的海洋防灾减灾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10.4海洋观测预报工作取得新突破
加强了省海洋环境预报总站能力建设。省厅投入58万元,购置海洋环境预报节目制作仪器设备,增加人员编制,改善办公用房。省总站独立制作试播预报产品,2009年1月1日正式播报全省海洋环境预报。通过辽宁电视台每天发布渤海、渤海海峡、黄海北部海域的24小时海浪预警报;沿海六个主要港口丹东港、大连港、营口港、盘锦港、锦州港与葫芦岛港的海浪、潮汐、水温的24小时预报;冬季对渤海辽东湾和黄海北部发布海冰预报。
10.5积极推进海洋生态保护
继续推进锦州大笔架山海域和兴城菊花岛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建设。锦州市政府已经同意建立大笔架山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两个保护区的建设工作正在报批过程中。深化海洋生态监控区工作引起了当地政府和企业的重视。从2006年起,葫芦岛市实施五里河综合治理工程,五里河入海口周边的多家化工、炼油和冶炼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建立污水处理设施,减少污染物排放,使五里河污染状况有了明显改观。在2008年六月上旬国家海洋局组织的北海区联合执法检查行动中,五里河由污变清的变化受到好评。
10.6加大海洋工程监督管理力度
10.7创新海洋环境保护政企合作新模式
1月23日至24日, 在丹东市举办了“建立政府与企业在鸭绿江河口海域生态保护方面的伙伴关系”。来自省、市海洋主管部门、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大连海事大学、辽宁省海洋水产科学研究院及丹东华能电厂、丹东港集团共100人参加了海洋知识讲座、企业与管理部门的交流、建立海洋生态保护长效协调机制、参观丹东华能电厂等活动。此次活动极大地提升了企业参与海洋环境保护与管理的热情,探索出企业与海洋管理部门在海域生态保护方面建立伙伴关系的崭新工作模式,提高了企业海洋环境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