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海洋环境保护与海洋管理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6-02
●加强海洋环境监测

按照国家、省与我市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与计划,结合我市的具体状况,2003年在各主要海域、港湾、河口和重要海水养殖区开展海洋环境监测工作,对主要海水贝类养殖区生产的产品进行安全卫生质量状况调查,2004年将在此工作基础上继续扩大监测范围,开展重要入海排污口海域的海洋环境质量监测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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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监测人员在实验室进行海水分析

●加强控制海水养殖的自身污染

为有效减少海水养殖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根据不同海域海洋功能区划和各海水养殖区的养殖容量,结合目前海水养殖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逐步开展全市的海水养殖规划工作,对海水养殖布局、结构和密度进行适当的调整,可望控制海上污染物的排放量,提高海水养殖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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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养殖结构调整后的深水抗风浪大网箱

●深入开展赤潮防灾减灾工作

2003年以国家海洋局确定的“闽江口赤潮监控区”为重点,深入开展全海域的赤潮监测监视工作,在全省率先制定发布了《福州市赤潮防灾减灾工作预案》,初步形成了市、县、乡三级赤潮监测监视网络,及时监测通报了赤潮发生的情况与发展趋势,为各级政府开展赤潮的防灾减灾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基本完成海域勘界工作

2003年全面铺开全市7条县际间海域界线勘界工作,己全面完成县际间海域勘界外业调查勘测工作,其中完成了5条县际间海域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并签定了双方界线协议书。余下2条难度较大的县际线勘定工作也力争在2004年上半年完成。

2003年9月29日经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流经我市入海的我省最大河流闽江的海河管理界线划定工作宣告完成,同时我市福清、连江等县(市)也先后完成了海河划界任务,进一步明确了各自辖区内的海河管理界线。

●加强了海洋生态保护

2003年经福州市政府批准,建立了《福州市平潭岛礁海洋特别保护区》,将牛山岛、海坛湾、塘屿、东甲列岛和山洲列岛列入海洋特别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有中国鲎、坛紫菜、羊栖菜、龟足、中国仙女蛤和厚壳贻贝等。该海洋特别保护区的建立对海岛海洋资源和海洋生态保护,促进海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为进一步加强对长乐海蚌保护区管理,专门成立了长乐海蚌保护区渔政管理站,开展海蚌人工育苗与浅海增养殖活动,使保护区的管理与建设逐步走向规范化与制度化。

●加强海洋管理和海洋执法

2003年在全省率先完成了市、县两级海洋执法机构的组建任务,开展全市海洋管理与海洋环境保护的执法工作。全年先后查处平潭北厝甲狮澳非法围海等海洋违法案件4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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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4市政府召开全市海洋管理工作会议

●编制福州市海洋开发利用和保护总体规划

2003年我市委托厦门大学、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编制了《福州市海洋开发利用和保护总体规划》,该《规划》对福州市海洋开发状况做了总体评价、分析了海洋开发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的潜力和方向;提出了海洋开发利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海域开发的总体思路、海域开发规划的范围与时限、海域开发利用的规划目标和原则,海域开发总体布局以及主要海洋产业开发利用规划;强调了海域开发中环境治理与海洋生态保护并对实施海洋开发规划提出了对策与措施。该规划的制定将对我市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海洋环境的有效保护提供科学的依据。

●推动海洋管理的公众参与

2003年我市积极开展以海洋环境保护、控制围填海活动为主要内容的执法宣传活动,组织由广大群众参与的赤潮监视志愿者活动,形成赤潮监测网络,参加由省海洋与渔业局和省电视台联合举办的全省《海域使用管理法》与《海洋环境保护法》电视知识竞赛,荣获团体第一名,全面推动海洋管理的公众参与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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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5全省海洋管理知识竞赛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