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陆源入海排污状况及邻近海域生态环境质量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5-20

陆源污染物排海是造成我省近岸海域环境污染和生态损害的主要原因之一。为掌握我省陆源入海排污及其对近岸海域生态环境的造成的影响,2005 年,按照国家海洋局的要求,经过调查、统计和分类,将我省排污口划分为重点排污口和一般排污口,并按不同的监测内容和监测频率开展工作,对全省主要陆源入海排污口及邻近海域(指以排污口为圆心,半径5 公里内的海域)生态环境实施监测。同时,对我省主要河流污染物入海量进行监测。通过陆源入海排污监督监测,掌握主要排污口和河流入海排污对海洋与渔业环境的影响情况,为建立陆源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提供技术支持。

3.1 重点排污口对邻近海域生态环境质量的影响

2005年,我省7个重点排污口邻近海域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结果表明,多数排污口邻近海域沉积物污染严重,海洋生物质量极差,大型底栖生物种类和数量少,分布密度低,生物多样性低,个别监测海域局部出现无底栖生物区。综合评价结果表明,重点排污口邻近海域生态环境质量较差,其水质大多劣于四类海水水质标准,沉积物质量劣于三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陆源污染物的大量排海,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邻近海域重要渔业资源保护区、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水增养殖区、旅游度假区等区域的海洋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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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主要河流入海污染物总量

2005年,监测的主要河流数为珠江、韩江梅溪河支流和深圳河。从监测结果来看,珠江入海的污染物总量最高,污染物入海总量约为200万吨,占三条河流入海污染物总量的99.5%,污染物主要为石油类、COD、氨氮、磷酸盐、重金属和砷,其中COD约为18万吨,占污染物总量的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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