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海洋监督与管理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5-20
7.1 海洋环境监测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

建立了全省海洋环境监测网络,制定了《山东省海洋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海洋环境监测信息传播更加畅通,资源得到了广泛共享。

我省投入专项资金用于省、市监测机构购买监测车、大型仪器,确保了全年各项监测任务的顺利完成。省、市、县监测中心(站)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海洋环境监测人员136人;各类实验室172个;监测车船54台艘;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监测仪器达到456台,海洋环境监测机构建设水平有了较大提高。目前,我省6处沿海地市级监测机构通过了国家海洋计量认证,认证率达86%。

为了全面提升我省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中心的业务能力与水平,我厅投入1000多万元,重点对省海洋环境监测中心改造升级。建成了新办公楼,改善了办公、实验工作条件,办公楼面积达10000多平方米,拥有生物、化学、水质、生态等多个实验室,添置了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监测仪器,为发挥省监测中心的龙头作用奠定了坚实的科技基础。

7.2 推进海洋监测和预报工作,社会化公益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2005年我厅组织实施了全省近岸海域海洋环境调查、监测和监视工作,在开展我省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现状与趋势性监测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陆源排污口、近岸养殖区、典型海洋生态区、海水浴场和赤潮灾害的监测。

W020110729410271484353.jpg


系统上下高度重视海洋防灾减灾工作

2005年,我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监测预报的工作力度,3 月份在威海召开了全省海洋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下发了2005年山东省海洋环境监测方案,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2005年我省加大了海洋灾害防灾减灾工作力度,制定并下发了《山东省赤潮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山东省风暴潮、海冰、海啸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山东省海洋石油开发溢油应急预案》。为更好的传播海洋预警报信息,防止并尽可能减少海洋灾害造成的损失,省海洋与渔业厅和省电视台签订了《海洋预报》节目播放协议,自2006年1月1日起在山东电视台公共频道每日22时19分、农科频道每日12时25分和22日30分播出《海洋预报》。

7.3 严格执法与管理,海洋环保工作再上新水平

依据海环法和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严格把好海洋工程、海岸工程建设项目关。在开展环评工作中,成立了环评专家数据库,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促进科学决策与依法行政相结合。组织了海阳核电“五通一平”工程、海阳港码头扩建一期工程、莱州市芙蓉岛-青鳞铺陆岛交通码头项目、东营广利港等25项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环评工作,同时审核海岸工程环评15项;沿海市局核准、审核海洋、海岸工程环评的20多项。

W020110729410271704010.jpg

高度重视海洋工程环评工作

7.4 加大重点海湾的海洋生态整治,海洋渔业资源修复基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2005年我省投入1.2亿元开展海洋渔业生态资源修复工作。省厅加大了海洋生态整治力度,配合省财政积极争取将我省重点海湾海洋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资源修复的重大项目列入省和国家“十一五”计划。

W020110729410271869433.jpg

渔业资源修复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