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海洋灾害与污染事故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5-18

5.1 海洋赤潮灾害

2006年,我省海域发生赤潮共9起,较2005年增加3起,累计面积1792平方公里。其中湛江3起,累计面积1095平方公里;珠江口海域3起,累计面积约602平方公里;汕头海门湾至广澳湾部分海域1起,面积40平方公里;汕尾港湾内1起,面积35平方公里;大亚湾海域1起,面积20平方公里。有毒赤潮1起,为2006年4月发生在珠江口桂山港和东澳岛码头附近海域的多环旋沟藻赤潮,其余主要为无毒的球形棕囊藻赤潮。省、市海洋环境监测部门对赤潮进行了密切跟踪监测,根据现场监测结果整理编写监测信息,报送有关部门,及时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把赤潮灾害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2006年发生的赤潮均未造成人员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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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人员在采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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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囊藻赤潮污染后的海水

采水器中的棕囊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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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局长孙志辉参观广东省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中心生态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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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滩上的球形棕囊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