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其他海洋灾害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5-16

2007年天津市所辖海域海洋灾害较轻,风暴潮发生次数较常年减少,各种海洋灾害均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8.1. 风暴潮

2007年天津海域温带风暴潮增水达到或超过50厘米的有44次,其中达到或超过100厘米的有4次。2007年较为严重的一次风暴潮出现在3月3日至3月4日,是天津海域自1969年以来同期最强的一次温带风暴潮及海浪灾害过程。这次过程是由强冷空气南下和黄海气旋共同引起,实测高潮位469厘米,天文潮338厘米,高潮时增水幅度115厘米,最大增水值118厘米,天津近海最大波高3.5米。由于防范及时,并未造成重大损失。

8.2. 海冰

根据资料分析,2006/2007年冬季天津海域冰情为常年偏轻年份。塘沽海洋站观测点视野范围内无海冰出现,经过实地调查,只是在滩涂上有少量的冰脚,对海上生产活动没有影响,是近年来海冰冰情最轻的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