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海域环境质量状况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5-12

2.1 海水环境质量

2008年,连云港清洁海域面积增加,污染海域面积减少,但海域污染总体水平依然较高。

近岸海域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约2300 平方公里,占全市海域面积的34.4%,比2007年减少700 平方公里。其中较清洁海域面积为170平方公里、轻度污染海域面积为1200平方公里、中度污染海域面积为170 平方公里、严重污染海域面积为760平方公里。严重污染海域面积比2007 年增加170平方公里。严重污染区域主要集中在和山东交界的海域、沿赣榆县海域和燕尾港海域局部水域。海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依然是无机氮和石油类。近海海域大部分符合清洁海域水质标准。远海海域水质保持良好状态。

陆源污染物排海仍然是造成我市近岸海域污染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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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机氮 2008年,近岸海域海水无机氮含量在绣针河口海域、沿赣榆县城海域和燕尾港海域局部水域最高,劣于国家四类海水水质标准,属严重污染海域;其次为连云港港口北部海域,符合国家四类海水水质标准,属中度污染海域;赣榆县城与港口之间海域和港口与燕尾港之间的海域,符合国家二类海水水质标准,属较清洁海域。与2007年相比,海水无机氮含量降低了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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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性磷酸盐 2008年,近岸海域海水活性磷酸盐含量只有燕尾港近岸海域符合国家二类海水水质标准,属较清洁海域,其余近岸海域均符合国家一类海水水质标准,属清洁海域。与2007年相比,海水活性磷酸盐含量有较大程度降低,降幅达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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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类 2008年,近岸海域海水石油类含量和2007年相比有较大幅度升高。赣榆县城海域海水石油类含量最高,其次为连云港港口附近海域,均符合国家二类海水水质标准,属轻度污染海域,占总海域面积的19.6%。包括灌云沿海和近岸海域的其它海域海水石油类含量均符合国家一类海水水质标准,属较清洁海域,占总海域面积的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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