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海域环境质量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5-10

2.1 海水环境质量

近岸海域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约13400平方公里,占全省海域面积的35.7%,比2008年增加520平方公里。其中较清洁海域面积为1890平方公里、轻度污染海域面积为1900平方公里、中度污染海域面积为6260平方公里、严重污染海域面积为3370平方公里。污染海域面积比2008年增加3400平方公里。严重污染区域主要集中在射阳以南至长江口沿岸海域,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近海、远海海域符合清洁海域水质标准。

陆源污染物排海仍然是造成全省近岸海域污染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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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江苏海域污染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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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2009年各类海域面积(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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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机氮 连云港海域最低,符合一类海水水质,属清洁海域;南通海域最高,其次为盐城海域,均符合三类海水水质,属轻度污染海域;与2008年相比,无机氮含量连云港海域明显降低,盐城海域升高,南通海域基本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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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性磷酸盐 连云港和盐城海域均符合一类海水水质,属清洁海域;南通最高,符合四类海水水质,属中度污染海域。与2008年相比,活性磷酸盐含量连云港和盐城海域基本不变,南通海域显著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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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类 江苏近岸海域均符合一类海水水质,属清洁海域。与2008年相比,石油类含量连云港海域明显降低,盐城和南通海域基本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