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海洋环境管理与监督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5-10

(1)“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有序推进

2009年4月19日,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山东时提出“要大力发展海洋经济,科学开发海洋资源,培育海洋优势产业,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为全面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这一指示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集中集约用海规划和启动修编《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扎实有序地推进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编制工作。在广泛听取沿海市县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有关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9大10小”集中集约用海区,作为全省编制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的目标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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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海洋环境监测体系进一步加强

进一步加强海洋环境监测机构建设,2009年全省新建11处县级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初步形成覆盖全省沿海县(市、区)的海洋环境监测网络,监测能力进一步强化和提升。监测领域进一步拓宽,提高了海上应急处置水平。

到2009年底,全省已建立省、市、县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34处,其中通过计量认证的监测机构13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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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实施《山东省海洋与渔业保护区发展规划》

基于全省海洋与渔业保护区管理体制和发展现状,从抓规划与制度建设入手,省海洋与渔业厅组织编写了《山东省海洋与渔业保护区发展规划》,省政府已正式批准印发各市、县(区)实施。该规划共制订了四种类型的海洋与渔业保护区发展规划121处,其中海洋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9处,海洋特别保护区发展规划38处。《规划》的出台,标志着全省海洋与渔业保护区建设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4)强化海洋生态治理和海洋资源修复工作,探索海洋生态补偿机制

国务院于2009年4月份下发了《渤海环境保护总体规划》,我省积极组织开展和实施了莱州湾海洋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推进实施陆源入海排污口治理工程、莱州湾环境保护规划工程、莱州湾沿岸生态环境修复示范工程、莱州湾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修复工程、莱州湾海洋环境信息动态管理工程,加强莱州湾海洋环境监测及灾害预警能力建设,开展海洋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海洋牧场建设、自然保护区建设、湿地及渔业生态修复、入海污染源湿地净化处理实验等示范项目。

加大“渔业资源修复行动计划”实施力度,2009年全省渔业资源修复总投资达3亿多元,其中省级以上财政投入7300万元,投放苗种总量达28亿单位,投放各类礁体70余万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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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省海洋与渔业厅负责起草的《山东省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和损失补偿评估方法》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为山东省推荐性地方标准(DB37/T1448-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