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海洋环保执法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5-09

2009年,市局进一步完善海洋监察制度规范,制定了《滨州市海监机构追究执法办案违法责任制规定》等12项规范制度。认真组织开展“碧海2009”、海洋工程、油田用海、自然保护区等专项执法行动,对管辖海域每月进行一次执法巡查,共监督检查海域使用项目290个、环保项目151个,清理整顿海域面积42.84公顷,立案8起,结案6起。开展海洋环境保护执法大检查活动,检查涉海企业34家,限期整改违法企业4家。同时,协助中国海监第一支队对我市围填海用海项目实施定期陆岸巡查,协助省海监总队对我市个别非法用海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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