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海洋综合管理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5-09

8.1积极参与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调研规划工作

2009年上半年,市局围绕国家发改委和山东省政府组织编制的《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向省厅和市发改委分别提报了《海洋与渔业局关于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规划》涉海相关材料。下半年围绕半岛蓝色经济区规划和集中集约用海规划纲要的编制工作,积极参与资料搜集,先后向省厅提报了《滨州市关于集中集约用海意见的报告》、《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集中集约用海规划纲要》修改的建议报告,向市政府提交《关于集中集约用海有关情况的报告》,向市发改委提报《滨州市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和《滨州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规划》等资料。起草制定了我市《重点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编制实施方案》和《规划编制经费预算报告》,规划编制前期工作已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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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专家组就“两区”建设来滨调研

8.2完成市际间海域勘界工作,滨州市海岸线纳入省海岸线修测成果

海域行政界线和海岸线是海洋综合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程。09年4月25日,省政府召开滨州-东营市际间海域勘界通报会,下发《关于审定东营与滨州市县际间海域划界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08]136号),明确我市沾化与东营河口潮河区域海域行政界限。《滨州市海岸线》成果经省海洋与渔业厅和省国土资源厅组织专家和技术单位修测,纳入省海岸线修测成果,已被山东省政府批复。从而《滨州市海岸线》成为山东省海岸线重要组成部分,为依法科学规范管海用海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8.3积极服务北海新区建设,重点工程用海得到保障

为积极推进北海新区建康发展,市局本着“服务”大局的原则,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超前谋划、先行一步,组织编制了《滨州市海洋功能区划修改建议报告》,经市政府上报省海洋与渔业厅和省政府。在工作中严格执行海洋功能区划制度,对涉海建设项目是否符合海洋功能区划进行审查,认真履行职责,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全力配合做好北海新区工程用海申请审批工作。按照法定程序,先后为滨州港2*3万吨散杂货码头工程、滨州港西导堤改建工程办理了海域使用确权手续;滨州港防波堤工程、东导堤接岸工程经市局审核后已进入省厅审批环节。

8.4海洋环保基础性工作稳步推进

根据省厅要求,市局科学规划了我市海洋环保监测责任海域范围。落实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相关责任制和相应的运行机制,加强对海洋工程和海洋倾废活动方面的巡查监管力度,建立海洋环境保护月报工作制度。通过信息采集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工作方法,汇总整理我市基础地理、堤防、海洋工程、地面沉降、海岸侵蚀、咸潮入侵、海水入侵与土壤盐渍化、生态、灾害和社会经济等海平面变化影响信息,完成了我市海平面变化影响调查评估工作。积极加强绿潮动态的监视监测,组织编制《临岸海域绿潮应急处理工作机制》。完成2009年度《中国海洋灾害公报》和《中国海平面公报》相关信息数据的采集、上报工作。

8.5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系统建设逐步完善

按照国家和省中心的要求编制完成动态中心年度建设方案,完成设备仪器采购等各项工作。动态监管中心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已安装调试完毕并投入使用,这标志着我市海域使用动态监管视频会议系统和省、国家之间正式开通运行。加强了服务器和工作站的管理维护,及时将国家下发的高精度卫星遥感数据和集中集约用海重点建设项目普查数据入库,做到新增数据及时入库管理;制订了监视监测、数据库管理和维护、传输网络安全、机房管理、数据资料保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保障了网络运行和信息存储的安全。为做好集中集约重点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编制工作,市局组织开展了我市首次建设用海项目普查工作,普查结果纳入动态管理数据库,制作建设用海现状图,基本摸清了建设用海的现状。据此,调绘制作了滨州市海域现状基础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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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中心视频会议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