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入海排污口及其邻近海域环境质量状况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09-08-19

3.1 入海排污口分布


2008年,全省实施监测的入海排污口有76个,其中,渤海沿岸31个,黄海北部沿岸45个。上述排污口中,工业排污口占38.0%,市政排污口占38.0%,排污河和其他排污口占24.0%。设置在港口航运区的排污口有35个,占排污口总数的46.0%;设置在海水增养殖区的排污口有25个,占32.9%;设置在风景旅游区的排污口有6个,占7.9%;设置在其他海洋功能区的排污口有10个,占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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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辽宁省入海排污口分布图

3.2 入海排污口排污状况


2008年实施监测的入海排污口中,71.1%的排污口超标排放污染物。设置在海水增养殖区、旅游区、港口航运区和其他功能区的排污口,超标排放率分别为96.0%、66.7%、42.8%和80.0%。主要超标污染物(或指标)为化学需氧量(CODCr)、磷酸盐、悬浮物和氨氮等。


丹东 监测排污口数为8个,其中1个为重点排污口。超标排放排污口所占比例为62.5%,主要超标污染物为磷酸盐、氨氮、CODCr。


大连 监测排污口数为45个,其中2个为重点排污口。超标排放排污口所占比例为60.0%,主要超标污染物为CODCr、磷酸盐和悬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