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海洋生态建设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09-08-14

2008年,汕头市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采取积极措施,实施海洋生态系统修复工程,加大人工鱼礁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增殖放流力度,有效保护、恢复海洋生物资源和生态系统功能,遏制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恶化趋势,努力构建和谐海洋、生态海洋。

9.1 人工鱼礁建设

自2002年启动人工鱼礁建设以来,我市人工鱼礁建设已经历了6个年头。6年来,共耗资近5000万元,分别在我市南澳县乌屿和平屿、潮阳海门湾、澄海莱芜、濠江广澳等海域建设7座礁区。目前,建成礁区4座,在建礁区1座,共制作礁体5463个,投放4667个,安装航标灯7座,人工鱼礁建设有序推进。


6年来,我市人工鱼礁建设成效卓著,对改善、活化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生物种群,恢复海洋生态链,维护生物多样性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06年12月以来,对海门、澄海礁区进行跟踪调查和建设效果评价,结果表明:1、各礁区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和底栖生物密度明显增加;2、鱼卵、仔稚鱼种类和数量均比投礁前明显增加,效果显著;3、礁区内游泳生物和底栖贝类的渔获种数、资源密度和尾数密度均比投礁前有大幅度提高,优质鱼类种类和种群数量明显增加;4、礁体投放6年来,礁区内已初步形成新型的人工生境,海洋生物资源及栖息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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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鱼礁投礁现场

9.2 海洋自然保护区建设

2008年,进一步加大保护区的巡航管护和示范项目建设力度,加强保护区及周边海域生态环境调查监测,严厉打击各种破坏保护对象的违法行为。


东山-南澳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示范区、南澎列岛海洋生态省级自然保护区、汕头市莱芜中华白海豚自然保护区等管理部门,通过电视台、电台、宣传材料和座谈会等多形式向公众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公众保护重点水生动物及栖息环境的意识,同时,建立发现重点水生保护动物如中华白海豚等的报告机制和制订实施《汕头市海洋与渔业局保护鲸豚类及海龟奖励办法(试行)》,鼓励报告、拍摄保护区周边相关濒危野生水生动物活动情况,对受伤、搁浅的重点保护水生动物及时进行救助,我市已成为广东省水生野生动物救护网络救护基地。典型海洋生态系统、海洋生物多样性、珍稀濒危海洋生物、优质水产资源及其生存环境得到有效保护,海洋保护区质量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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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海洋自然保护区示意图

2008年年底,我市已建海洋自然保护区11个,其中由全球环境基金资助建立的1个、省级1个、市级8个和县级1个,保护对象主要有:中华白海豚、海龟、黄唇鱼、中国龙虾、锦绣龙虾、鲎、鲸等珍稀水生野生动物及其生境。目前,南澎列岛海洋生态省级自然保护区正在申请晋升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资格。

9.3 增殖放流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精神,以“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科学发展”为主题,6月6日,汕头市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海事局公务码头举办了“休渔放生活动”,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并通过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大规模的宣传报道,营造了浓烈的气氛,在社会上掀起关注海洋、爱护海洋的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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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休渔放生活动现场

同时,组织开展了放流海域水环境监测和放流效果跟踪调查评价,结果表明:我市人工增殖放流,对增殖、优化近海渔业资源及结构,增强水域生态系统调节能力,保持区域生物多样性有着重要的意义,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