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海洋生态保护与管理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5-27

2007年,汕头市各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海洋环境和生态资源保护工作,积极采取有力措施遏制海洋环境质量恶化的趋势,努力构建和谐海洋、和谐渔业。

(一)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

汕头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网络不断发展和壮大,监测体系已具规模,应急响应机制、预防服务逐步制度化、标准化和系统化。2007年,除加快汕头市海洋与渔业局中心实验室的建设步伐外,不断完善监测手段,提高检测能力和响应速度,成为汕头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管理的重要技术支撑。同时,加强全市监测队伍能力建设,把监测技能培训制度化、常规化,全面提升综合监测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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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测 技 能 培 训放 流 海 龟 现 场

(二)加大海洋生态保护宣传力度

在采取一系列保护措施的基础上,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加大海洋生态保护宣传力度。新闻媒体追踪报道中华白海豚在汕头海域出现、南澳边防官兵和群众在南澳云澳湾沙滩发现一搁浅花斑原海豚等一系列事迹,引导广大市民关注海洋、营造良好的生态保护氛围,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和海洋环境的热情,对保护珍稀水生生物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全社会海洋生态保护意识明显增强。

(三)渔业资源增殖放流

2007年,汕头市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继续加大放流的实施和研究力度,扩大增殖放流规模,增加放流品种,并与人工鱼礁建设、自然保护区建设、海洋捕捞渔民转产转业工程、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以“保护海洋,增殖资源”为主题,举行了“2007年汕头市海洋捕捞渔民转产转业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同时,组织开展了放流海域水环境监测和放流效果跟踪调查评价、研究,结果表明,我市人工增殖放流,对增殖近海渔业资源、优化食物链结构和保持区域生物多样性有着重要的意义,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全市共投放黄鳍鲷50.96万尾,黑鲷79.68万尾,长毛对虾、墨吉对虾苗1190万尾。

(四)人工鱼礁建设

人工鱼礁是“恢复海洋生态链,维护生物多样性”的重大生态工程,对改善和活化生态环境,保护海洋生物资源,促进我市海洋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自2002年启动人工鱼礁建设以来,工程进展顺利,潮阳区、澄海区已完成生态公益型人工鱼礁的建设,成效明显。2007年开展潮阳海门、澄海莱芜2个人工鱼礁区的效果跟踪调查,结果表明:1、人工鱼礁建设对增加鱼卵、仔稚鱼数量效果非常明显;2、随着礁体投放时间的增长和数量的增加,海洋生物资源状况得到一定程度改善;3、礁体投放三年来,礁区内已初步形成新型的人工生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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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海“莱芜”礁区环境调查

(五)海洋自然保护区建设

2007年,汕头市全面推进和加快海洋与渔业自然保护区建设步伐,建立健全各级自然保护区管护机构,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巡航管护和示范项目建设力度,加强保护区及周边海域生态环境调查监测,并建立发现重点水生保护动物如中华白海豚等的报告机制,对受伤、搁浅的重点保护水生动物及时进行救助和放生。

至2007年年底,我市已建海洋自然保护区11个,其中由全球环境基金资助建立的1个、省级1个、市级8个和县级1个,保护对象主要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海洋生物多样性、珍稀濒危海洋生物、优质水产资源及其生存环境。中华白海豚、海龟、黄唇鱼、中国龙虾、锦绣龙虾、鲎、鲸等国家和省保护珍稀水生野生动物及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六)海洋生态环境监督管理

汕头市海洋与渔业执法队伍不断壮大,执法手段进一步完善,执法日趋制度化。目前,汕头市拥有渔政海监执法船4艘,配有执法快艇11艘,负责全市渔港、渔业水域和海洋环境监督管理及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等工作,为海洋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全年共检查用海项目357个,其中海域使用项目335个,海洋环境保护项目22个,发现海洋违法违规行为25起,立案23起,结案23起,案件类型有:违法填海案1起、非法占用海域挖贝案2起、违法倾废案3起、违法占用海域建设码头案1起、非法占用海域养殖案16起。

在做好海上执法的同时,加强休渔期的重点管理和执法力度,全年检查渔船7760艘次,查处违规渔船584艘,其中电鱼338艘,违反禁渔期(区)规定160艘,无证捕捞42艘,违证制度27艘,炸鱼13艘,其他违规4艘,有力地打击了各类违规捕捞行为,既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又维护了渔民群众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