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5-26

依据国家海洋局《2007年海洋环境监测工作方案》、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2007年广东省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工作方案》及汕头市海洋与渔业局《2007年汕头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方案》,广东省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中心和汕头市海洋与渔业局资源环境监测站联合,在继续开展全市海洋环境现状和趋势性监测、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海水增养殖区环境和养殖生物质量监测、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的养殖用水海域环境及水产品监测、海水浴场环境监测、海洋赤潮监测监视、滨海旅游度假区环境监测和海洋渔业资源动态监测的基础上,加强榕江入海污染物总量和陆源入海排污口监测工作。

(一)水质

2007年监测结果显示,我市大部分海域水质符合《海水水质标准》一、二类标准。主要的鱼、虾、贝、藻类养殖区海水符合海水增养殖用水要求;重点滨海旅游区及海水浴场水质总体良好,各项指标符合海水浴场的水质要求;南澳县、濠江区和潮南区外盐度高于30的海域受陆源污染较轻、水质良好(二类以内)。

但是,仍有部分近岸海域受到轻度至中度污染。离岸3—4公里、水深小于10米海域是主要超标(二类)区,汕头港外海域和韩江、榕江、练江、濠江入海口及附近海域尤为严重,部分网箱养殖区和港内贝类养殖区、市区附近受陆源排污直接污染的海水浴场水质部分时段超过二类海水标准。

江河及城市生活污水对近岸海域的污染比较明显,主要污染物质为无机氮、无机磷、石油类等。2007年监测结果显示,榕江排入我市海域的污染物质约1.048万吨,其中有机质污染(COD)占79%、无机氮17%、石油类2%、无机磷1%;我市11个入海排污口年入海的悬浮物、氨氮、无机磷和COD等污染物质共4402.31吨。这些污染物质排入汕头近岸海域,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污染,这也是导致我市近岸海域赤潮频繁发生的主要原因。与2006年比较,水质状况没有明显改善。

(二)海洋沉积物

我市大部分海域海洋沉积物质量符合《海洋沉积物质量》一类标准。

主要超一类区域为河流入海口及附近海域,主要超标物质为重金属铅、镉、铜。

(三)海洋生物

我市主要海水增养殖区海洋生物质量大部分符合《海洋生物质量》一类标准。

但是,近岸个别受陆源污水污染的采样点生产的牡蛎石油烃和重金属镉、铅含量超过《海洋生物质量》一类标准。

(四)赤潮

2007年汕头市近海海域共发生较大规模的赤潮4起,引发赤潮的藻类主要为棕囊藻。其中1月份发生的赤潮,对我市海水贝类养殖业造成严重的影响,赤潮发生海域的天然渔业资源和渔业环境也受到破坏。

W020110729405572871468.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