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台州市海洋环境质量公报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局 发布时间:2011-06-14

(大连市海洋与渔业局2005年4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台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实施了2004年度台州海域的海洋环境调查、监测和监视工作,在开展所管辖海域环境质量现状与趋势性监测的基础上,加强了对重点海水增养殖区、乐清湾生态监控区、陆源入海排污口和赤潮灾害等的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对海洋环境质量状况进行了综合分析和评价,编制了《2004年台州市海洋环境质量公报》,现予以发布。

2004年,国务院发出通知,要求沿海地方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在重视污染防治的同时,逐步实现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相结合的环境综合治理,并进一步加大海洋环境监测力度,促进海洋管理工作实现新的转变。希望通过《2004年台州市海洋环境质量公报》的发布,使政府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了解我市海洋环境现状及其面临的问题,增强海洋环境保护意识,合理开发利用海洋,为我市社会经济与海洋环境的协调发展作出贡献。


台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W020110729382106495739.jpg


二○○五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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