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中国海洋环境质量公报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局 发布时间:2011-04-1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赋予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国家海洋局组织实施了2002年度全国海洋环境调查、监测和监视工作,加强了近岸海洋功能区、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和赤潮灾害的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对海洋环境质量状况进行了综合分析和评价,编制了《2002年中国海洋环境质量公报》,现予以发布。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海洋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保护海洋环境,维护海洋生态健康的任务将更加艰巨。希望通过《2002年中国海洋环境质量公报》的发布,使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更加了解我国海洋环境状况,关心和爱护海洋,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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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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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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